各学院员工工作组,全体本研员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学校将启动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188金宝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公平、公正、认真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
请各学院按照《认定办法》要求,成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由学院备案。
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流程
1.员工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11日-17日)
请各学院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认定办法》,在本学院全体员工,尤其是2019级新生中进行深入广泛宣传,让员工充分了解《认定办法》,同时通知员工自愿进行认定申请。申请认定的员工需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版块,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需本人承诺手签签名)及其它证明材料图片,完成认定申请提交。
2.辅导员审核阶段(9月18日-19日)
辅导员老师登录扬华素质网对提交认定申请员工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请辅导员老师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工作,以免影响后续流程。
3.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9月20日)
申请员工信息经过审核确认后进入“188金宝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系统”,系统通过科学计算,给出每位申请员工的建议认定等级。学院从系统导出本学院申请认定员工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结果反馈至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4.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月21日-28日)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组织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真开展认定民主评议工作,结合申请员工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员工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初步认定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若员工的初步认定结果与系统建议结果不一致,需填写《188金宝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认定工作组。
5.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9月29日-10月13日)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申请员工提交信息、书面材料等,对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等级有异议的员工,需对员工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给出学院意见,在扬华素质网后台对员工认定等级进行调整,并将学院参加认定员工的初步认定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上提交员工工作部审核。同时制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初步认定结果统计表》(见附件4)发送至jdxszz@swjtu.cn,整理汇总本学院等级调整申请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初步认定结果统计表》报送至员工工作部米艳老师处(综合楼263室)。
6.学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阶段(10月14日-21日)
员工工作部汇总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后的初步认定结果、书面异议材料,报学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申请员工最终认定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库。
三、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是做好员工资助工作的基础,关系到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和员工资助工作的目标实现,请各学信息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
2.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司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以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3.认定工作采用信息系统科学计算法,网上信息系统调用员工填写各项信息计算并给出建议认定等级,因此员工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申请员工务必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各项信息,辅导员老师务必认真审核员工填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资格,终止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审核认定时应着重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农村低保家庭员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员工,需确保以上特殊情况员工通知到位无遗漏,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等级进行认定;
5.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结果以网上审核为准,认定结果进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数据库,请各学信息必认真开展网上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6.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至明年7月份期间,员工家庭经济的状况如果有重大改变,可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调整。
物理员工工作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