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我司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国家部分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安排
1. 元 旦:2017年12月30日、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涉及的期末考试按学校已公布的考试安排正常执行。
2. 春 节:根据188金宝校[2017]5号文件,执行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即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为寒假放假时间,3月2日(星期五)上班。本科生补考定于2018年2月28日——3月3日进行,因补考涉及到的后勤保障、试卷安全及其他工作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月8日(星期日),原安排在4月5日(星期四)的课程暂停。
4.劳动节: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8日(星期六),原安排在5月1日(星期二)的课程暂停。
5.端午节:6月16日至18日放假,共3天。原安排在6月18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
6.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原安排在9月24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一)上班。10月4日(星期四)的课程调至9月29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月30日(星期日),原安排在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暂停。
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及其他相关要求
1.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暂停课程,教师可根据员工学习需求,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办理补课相关手续。
2.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值班期间人员到岗、职责到位。
3.各单位务必于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排除治安、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
4.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表(人员、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于每个节日放假前两周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各一份。
特此通知
公司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